為適應新形勢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需要,三門峽市陜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對《三門峽市陜州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進行了修訂,現就主要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修訂《預案》背景、依據、出臺目的
(一)修訂《預案》的背景
一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22﹞10號)要求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流程,各地、各相關部門加快完成預案新一輪修訂工作,加強了《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
二是機構改革后相關部門防范化解風險、應急管理、救援處置職能有所調整,需要盡快按照機構改革方案對相關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原《三門峽市陜州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因部分內容需進一步細化、明確,無法適用于當前新形勢下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此次修訂后,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全流程進行細化、明確,更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
(二)修訂《預案》的依據
本《預案》主要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4〕19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豫政〔2021〕23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17〕141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22〕10號)、《三門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三政辦〔2022〕23號)及相關法律法規等。
(三)修訂《預案》的目的
為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修訂《預案》過程
本次《預案》修訂是在2017年《預案》的基礎上,對全區環境應急工作的重大完善和調整。市生態環境局第二分局按照區政府領導批示要求于2022年4月牽頭對《預案》開展修訂工作;并按照相關程序于4月6日向區委宣傳部(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陜州分局、文化廣電旅游局、黃河河務局、供電公司、消防救援大隊等31家部門和單位進行了意見征求,并根據各單位、部門的反饋情況對《預案》文本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和校對修改。
三、《預案》的重要舉措
預案共分9部分。第一部分是總則,明確編制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對工作原則和事故分級進行說明。第二部分是組織指揮體系,對區級、鄉(鎮)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專家組、現場指揮機構等進行規范。第三部分是監測預警,明確了預警分級、預警信息發布的機構和怎么開展預警行動。第四部分是信息報告與通報,規定了各級別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時限、報告方式及報告對象,由誰來報告等;并明確了事件信息的通報條件和通報對象。第五部分是應急響應,明確了響應的分級及不同級響應措施、應急處置工作和響應終止原則和情形等。第六部分是后期工作,明確了損害評估、事件調查等后期工作的工作方式、工作內容等。第七部分是應急保障,明確了應急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如何保障等。第八部分是附則,明確了預案分級管理、定期修訂。演練等。第九部分是附件,規定了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預警分級標準、應急響應工作流程等,明確了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和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四、新舊預案差異對比
新的預案內容一是制定依據的更新和應用,參考新修訂的《河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三門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文本的框架、格式進行了調整,增加了相應的成員單位和職責;二是完善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與通報機制,使修訂后的預案操作性更強。
五、文件時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度T峽市陜州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三陜環辦〔2017〕153號)同時廢止。
三門峽市陜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門峽市陜州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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