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5日印發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陜縣三教地山19.8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豫政土﹝2022﹞1698號)批準征收集體土地0.3163公頃,我區于2022年12月30日取得該土地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現將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陜縣三教地山19.8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被征收土地位于陜州區硤石鄉廟溝村,為村集體土地,面積為0.3163公頃(其中,其他農用地0.0240公頃、未利用地0.2923公頃)。作為陜縣三教地山19.8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用地。
三、征收土地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社會保障費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規定標準執行。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及青苗補償費依據《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門峽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三政〔2013〕66號)及征收土地報批前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的《土地補償安置協議》《青苗及附著物補償協議》據實補償。
四、被征地農戶安置途徑
安置途徑采取貨幣安置、社保安置的方式進行妥善安置。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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